清明节期间廉洁提醒
集团各党组织,各部室、权属公司:
“时值一年春草绿,又逢清明祭扫时”。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抵制节日期间不正之风,营造崇尚廉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纪律工作提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自觉弘扬新风正气。
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抓手,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决防范和纠治“四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时刻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积极传播健康生活理念和绿色文明安全的祭祀新风,自觉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树立节俭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压实主体责任,以实干担当筑牢安全防线。
集团公司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败行为,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严守“节点”,坚持不懈抓、久久为功治,集团纪委将结合深入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工作,紧盯易发多发老问题,瞄准隐形变异新苗头,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为文明、清廉、绿色、安全过节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强化执纪监督,以严管厚爱防止腐败滋生。
集团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越“红线”、筑牢“防线”,坚决做到“六个严禁”。严禁组织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借祭扫之机大操大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低俗奢华崇拜、铺张浪费。
绵雨踏春寻故里,柳带风起正清明。希望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在追思怀远、感念先贤之时,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全面营造风“清”气正、文“明”祭祀节日氛围。
中共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